商标侵权抗辩必须准备哪些证据?
作者:东莞昌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19 08:51:29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那么商标侵权抗辩必须准备哪些证据呢?来看看东莞商标注册的详细介绍:
1、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2、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3、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侵权不赔偿抗辩:
1、注册商标未使用抗辩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诉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诉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合法来源抗辩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商合法来源抗辩的构成条件:(1)认定是否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可以考虑以下因素:注册商标的知名度、销售商的经营规模、销售商品的进货和销售价格。(2)认定是否合法取得,可以考虑以下因素:有供销双方签订的进货合同且经查证已真实履行的、有合法进货发票且发票记载事项与涉案商品对应的、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且经查证属实或供货单位认可的、以合理的对价取得商品。(3)说明提供者销售商应当说明提供者的姓名或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能够查实的信息。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声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
声明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其委托机构有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的。
声明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未同时提交填写有共同申请人名称并由其盖章或签字的附页的;或提交附页但未声明是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
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未提交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的。
境外公证未同时附送认证文件的。
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
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
商标是品牌的象征,对产品而言,商标对品牌竞争市场有重要的作用。商标作为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商标、版权及专利是知识产权中的主要组成部分,而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和专利申请是保护知识的第一步。小编时刻关注行业新闻,发现商标侵权案件并不少,“绝味”商标疑被一门店侵权,后来被工商部门责令改正,并将涉嫌侵权物品没收,依法处以的罚金。
据网了解,湖南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将一面印有“树工商执法服务典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字样的锦旗送到恩施市工商局,以感谢工商部门对企业的支持和保护。据说是因为该工商部门依法查处一家涉嫌侵犯“绝味”商标权的门店,湖南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表谢意特送此锦旗。
小门店侵犯“绝味”注册商标专用权,据悉,今年5月15日,恩施市工商局接到湖南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称该市叶挺路阳光国际C栋3号门店侵犯了“绝味”注册商标专用权。 接到投诉后,该局立即启动“诉案”对接机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门店在未经湖南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门店招牌和店内均粘贴“绝味”文字和鸭子图形,另在店铺内查获印有“绝味”字样和鸭子图形的塑料袋和纸包装袋,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6月1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恩施市工商局责令该门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物品,并处以罚金。
“绝味”解读 绝味鸭脖是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品牌,绝味鸭脖采用秘制香料精心烹制而成,融入楚湘传统美食烹饪技法,结合祖国传统药膳食谱,博采众长,积数年心血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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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商标注册通过率在60%左右,不算太高。因此,许多商标申请人希望通过一些技巧来帮助商标注册的成功。接下来,我将介绍一些小编辑的商标注册技巧。商标法规定,商标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商标,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既然我们可以独立申请商标,为什么还要申请其他代理费呢?
原因很简单:申请商标时,必须符合法律条件,填写法律申请文件,进行法律适用和登记手续,并花大量时间进行“近似查询”,以免自己的商标与他人以前注册的商标相似或相同。准备工作不专业、不认真的,可以延误商标注册。委托专业机构可以帮助你避免这些问题。因此,小编建议,企业家可以委托商标局注册的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
(一)撤销某商号与另一商号相似或相同。建议您在商标注册前进行类似的查询,以确保您在与之前注册的其他商标相似或相同的情况下不申请注册。
(二)商标名称应当具有显著性。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产品的通用名称不得注册为商标。”
(三)商标名称不得含有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内容。如国家名称、政府及其机关名称、县级以上行政单位的地名或者其他法律标志等,商标局不予核准使用。
(四)禁止恶意注册他人具有必要知名度的商标。恶意抢先行为会引起他人提出异议而无法获批。即使是福禄克批准的注册,也可能被他人提出,并遭受不利的法律后果。
在中国,商标的产品和服务分为45类(产品1-34类,服务35-45类),并进一步分为若干类。每个商标必须通过选择必要的产品和服务类别进行注册。中国商标局的收费标准是,一个商标申请注册属于大类(不超过10类),官方收费为300元。每种收费标准增加30元。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合理增加商品和服务的种类。必要时,对核心商标实行多类注册保护。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商标注册成为核准申请产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三年不申请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注册。”这项规定旨在防止高价囤积商标。
商标注册是为了使用,不是为了销售。因此,我们必须在拿到商标后使用它,并保留完整的申请证据。我们拿到商标注册证后,只有不断地申请和推广商标,才能使商标“茁壮成长”,使我们的公司越来越出名!《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商标注册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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