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司商标变更不能忽视的问题
作者:东莞昌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9 08:20:51
在现实中注册商标的行为越来越频繁,商标被驳回也越来越成为常态,虽然商标局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每一个申请商标的注册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的独立工作来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工作必然会受到主观方面的因素影响。针对相同类型的个案,不同的审查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断结果。
在现实中注册商标的行为越来越频繁,商标被驳回也越来越成为常态,虽然商标局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每一个申请商标的注册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的独立工作来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工作必然会受到主观方面的因素影响。针对相同类型的个案,不同的审查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断结果。
因此,商标驳回复审作为商标救济的重要途径,不得不重视,特别是重要的商标类别被驳回后,一定不能就此放弃,驳回复审做得好,依然能拿回商标。商标驳回复审法律依据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东莞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驳回复审具备条件: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商标驳回复审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
2.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3.企业简介
4.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5.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6.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7.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8.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9.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10.申请人需要对其提方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做简要说明,并加盖公章。
这些将个人头像作为商标进行使用的商家凸显了肖像商标的类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创始人将自身的头像作为商标进行使用,这其中包括陶碧华及陈启源,而另一类则利用名人的影响力,将名人头像作为商标进行使用。所以简单理解“肖像商标”就是指用人的肖像来作为产品的标识。而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在不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前提下,在所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肖像商标进行保护,是符合法律程序,也能够注册成功。那么将人物头像作为商标使用好处有哪些?
1、亲切、有态度。人物肖像比较亲切和蔼、真挚诚恳,同时,肖像表情蕴藏着企业文化,选择商品同时也是选择此类商品宣扬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即选择的是一种人生态度。
2、有辨识度。千人千面,并不重样,以人物肖像作为商标主体具有极强的辨识度。不会存在相同相近似的问题,相比一般商标,其注册成功率是非常高的。
3、有质量保证。使用创始人或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头像作为商标,是一种诚恳摊牌举措,因为一旦出现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那么深入脑海的创始人的脸必被抹黑。从而肖像商标即为创始人无声的宣言——以吾之容,立此承诺,品质,有保障。
而将肖像申请商标又需要注意什么?商标申请人以肖像作为商标图像进行注册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权人的授权声明书,授权声明书应包括作为商标图样申请的肖像人肖像。
2、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的,应当予以说明,可以不须附送授权声明书。
3、若商标图样中的人物图形并非真实的人物肖像,只是创作画或电脑制作虚构的人物形象,应当在商标说明栏中予以说明。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肖像都可以注册商标,如伟人的肖像;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肖像也不能进行东莞商标注册;未经他人同意也不得使用他人肖像权进行商标注册。
根据新《商标法》第九条、第十条以及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也同样对商标申请合理性作出了一定限制,结合《商标审理标准》中对于肖像权侵权案件审理的解释,未经允许,将他人的肖像做为商标使用或注册将不被接受。如果他人擅自将自己的特征注册为商标,权利人可以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在先权利。所以,如果想要避免肖像商标注册的纠纷,我们应该要得到他人的许可才能使用。对于那些喜欢利用名人效益将明星头像来进行申请商标,就一定要注意啦,不然不仅给申请带来一定的困难,还有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最终受伤的只能是自己。
总而言之,其实在文字商标注册容易导致近似的情况下,选择肖像作为商标也不失为注册商标的一种新途径。
国际商标注册查询是指申请人在申请商标前,对商标进行检索、查询,分析相似度,判断商标是否可以注册的查询行为。国际商标查询是为了提高注册商标的成功率:检查同一商标是否在同一产品、服务或行业注册。查看是否在同一产品、服务或行业中注册了类似的商标。(对类似商标的判决,审查员应当根据商标复审标准和《商标法》进行专项分析。依据《商标法》规定的商标审查标准和禁止条款,判断商标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目前,商标注册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一方面商标注册费会流失,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重新申请是否能被批准注册仍然不得而知。对商标进行查询,分析后给出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是节约时间、精力的途径。查询步骤:进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马德里国际注册公告查询页面。
(1)第一行:公告日期:从下拉菜单中选择年度和公告期间编号。例如:2011年第47期,于2011年12月15日公布。
(2)第二行:state/IGP,只勾选第二个设计项目,从下拉菜单中选择中国(CN),查询结果将只包含指定中国的所有国际注册。
(3)第三行:摘要,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注册”
(4)点击“提交”按钮,稍等几秒钟,页面底部会出现选定公告期内指定中国的所有国际注册公告。
在公告列表中点击所选商标的图案或国际注册号后,将显示包含相应商标详细信息的PDF文件,包括国际公告的发布编号、公告日期、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图案、列表对指定使用的货物和服务、指定国家名单等,异议人应当自国际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提出异议申请。当然,选择专业机构注册国际商标会增加成功注册的机会!
随着规模的扩大和发展,一些企业会改变地址或公司名称。但对已注册商标的企业,东莞商标注册人、注册地址等注册事项一经变更,必须向商标局申请变更相应的注册事项。那么,如果商标变更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呢?本公司小编整理了“商标变更”的相关信息,并与您共享,以供参考!
1、未办理商标变更的,可以撤销其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商标局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不按规定变更注册信息,反复告诫后不变更注册信息的,可能面临商标“死亡”的风险!
2、无商标变更,影响商标正常使用一些企业认为,更改注册地址或注册人信息无关紧要。偷偷用也可以。但这样做可能会让企业陷入更大的危机。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提出“撤回三项”或者“异议”或者其他变更时,往往会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注册的注册地址向商标注册人发出书面通知。注册地址的变更使企业无法及时收到相关信息,从而错失了抢救的机会,最终导致企业商标“死亡”,阻碍了企业商标的正常使用。
3、在,没有商标变更,商标侵权就很难得到保护另一方面,机制转换、体制改革、资产重组等问题往往导致企业名称的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信息。否则,使用新名称的企业将无法合法拥有商标专用权,这意味着在商标侵权纠纷面前,企业将无法主张权利,只能让他人“倚重名牌”,瓜分企业辛苦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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